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了人类环境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参加了这次大会。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建议将此次大会的开幕日——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这期间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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