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出席发布会,对《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贯彻施行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前不久,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众所周知,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邓小刚厅长和厅政策法规处姬钢处长、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薄毅,介绍《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编制、实施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下面,首先请邓小刚厅长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邓小刚: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代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战线的各位同仁向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在2018年对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在2019年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老百姓关注的生态问题加强监督。媒体的监督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这里再次代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媒体一年以来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

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家也很关心,在这里我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做个简要的解读。

一、关于《条例》出台的背景

《条例》的制订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去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随后印发的中央“12号”文件,对海南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生态环境的目标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到2035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要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因此,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管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条例》的制订出台,是贯彻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要求。去年上半年,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去年7月份,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做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要求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推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条例》的制订出台,也是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十九大部署了三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此,去年6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即中发17号文。其中,蓝天保卫战、改善空气质量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随后,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综合应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因此,《条例》的制定也是结合我省省情,落实国家相关的要求,固化已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并实现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体现。

《条例》的制订出台,也是我省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省委出台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目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虽然持续保持全国的领先水平,但是受季节以及本地污染源排放增加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地方或者是个别时段仍然在空气质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个别的天数还出现空气质量超标情况。因此《条例》的制订是建立我省大气防治污染的长效机制,确保大气质量改善的法治举措。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条例》共分五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其中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含了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林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内容。《条例》主要有三大方面特点:

一是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作出比上位法更加严格的规定。比如,严格石油焦质量管理,明确禁止燃用石油焦。严格限制露天焚烧行为,规定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的其他物质。在餐饮油烟管控方面,明确城市建成区现有居民住宅楼内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在违法行为处罚方面,提高了处罚下限,将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等,体现了我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二是结合我省大气污染监督治理实际,在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加和补充。如要求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规划,加快充电桩、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及监管。工(产)业园区要实施集中供热,已实施集中供热的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引导企业入驻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工(产)业园区。

三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上位法基础上作了更加细化和完善的规定。如进一步明确细化我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细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规定。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类型进行了补充细化。完善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间,以及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鼓励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减少污染物排放。注重疏堵结合,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基础上,要求市、县自治县级人民政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在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方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严格实施按证排污、按证执法。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建材、石化、玻璃、火电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开展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整治。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监管,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等。

二是在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最近我们正在就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公开征求意见。“六个严禁”主要是针对大气污染面源问题,比如说严禁秸秆和垃圾的露天焚烧、槟榔土法熏烤、烟花爆竹随意燃放、露天烧烤、寺庙道观燃烧高香、城区街道祭祀烧纸焚香等大气污染问题,也是管理比较难的问题,所以要加大管控力度。另外是推进气代柴薪和秸秆综合利用。在扬尘管控方面,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等等。

三是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我们将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率先使用,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手段,大力推进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今年1月1日起,国六标准汽柴油已开始全面供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依法严格处罚。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新生产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

四是在科技支撑方面,我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生态环境部的团队和我们省里的团队,同时也依托国际上相关的力量,对标国际生态环境一流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分阶段达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研究,以确保在2035年海南的空气质量能够达到世界的领先水平。同时,加强海南省区域大气污染的成因、来源等科技攻坚。我们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到今年10月份,我们将完成对整个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的初步解析,特别是对颗粒物源解析能够有较为详细的成果,为决策提供科技方面的支撑,使得我们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措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措施,我们希望将《条例》推动落实到位,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我简要的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邓厅长,下面请大家提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邓厅长您好,最近一段时间有媒体关注海南一些市县臭氧污染的情况,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海南在臭氧污染这方面的具体情况,以及我们是否有更好的方法防治臭氧污染,谢谢!

邓小刚:臭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物质,我想向大家简单说明一下,从臭氧在空气中的高度来讲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平流层的臭氧,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臭氧层,这个对人类和地球是有益的,能够阻挡紫外线。但是在近地面的臭氧,如果超过一定的量对我们身体有害,包括对农作物以及农业生产有害。

这些年,我省空气的优良率每年基本上保持在99%左右,去年是98.4%,也就意味着我们每年还有那么几天会出现污染情况,这其中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70%左右。但是,臭氧比较复杂,国际、国内对臭氧形成的机理,现在的研究都没有特别准确、科学的结论。根据目前的研究表明,臭氧主要是二次生成的,主要有两个前体物,一个是氮氧化物,另一个是挥发性有机物,在实践当中,要控制臭氧最主要就是控制这两个前体物。无论是新发布的《条例》还是下一步我们的工作中,都将加强对这两个前体物的控制。

氮氧化物的控制主要是对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的管控,一是将根据海南空气质量改进的要求,创造条件逐步减少煤炭的使用,逐步淘汰燃煤机组;二是继续加大对燃煤锅炉淘汰的力度;三是对燃气锅炉,《条例》规定限期进行低氮技术改造。

另一方面是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非常多,今后几年,我们会重点对一些行业进行监管,逐步提出一些精细化措施加以管控,比如说加油站油气的挥发,加油站储油设施的改造;包装印刷、汽车喷漆、家具制造等相关行业的监管等等。目前在我国南方高热的地区,都共同面临着控制臭氧的问题,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能够把臭氧控制在一定的水平。

                   

海南日报:《条例》有哪些结合海南特色、凸显海南特点的内容?

邓小刚:刚才介绍的时候我提到,《条例》首先是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海南地方的特点,做一些具体的细化和补充。《条例》的出台特别凸显海南的特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现在环境改善的高要求,特别是贯彻中央“12号”文件的要求。中央“12号”文件要求到2035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要达到世界领先的水平,其中包括我们的空气质量。因此,围绕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海南正在研究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路径和技术路径,我们针对现在的突出问题设计、研究出台相关的重点措施。比如说,在我省大气污染物特别是PM2.5的影响中,机动车尾气的贡献是第一位,海口、三亚,乃至全省都是这样。围绕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条例》中要求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规划,省工信部门牵头制定的新能源汽车的规划,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着眼于到2035年达到世界领先的生态环境这个目标设定的关键性的措施。再比如,《条例》中规定,全省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逐步削减煤炭使用量,逐步淘汰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这也是针对未来中远期要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目标而设定的。

第二,针对我省一些特色产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要求。比如说槟榔的加工有严格的环保要求,特别是在《条例》里规定,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槟榔熏烤的,将责令改正,拆除熏烤工具,没收违法生产的槟榔,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要求引导槟榔加工业绿色环保发展。

第三个特点,带有一些地域的特色。比如说《条例》中关于油品的管控有一条规定了,可适时调整车汽油蒸气压,不多的几个字,体现了我们对油品质量的管控要求。刚才讲到臭氧的生成其中一个前体物是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很多,其中油品挥发是一个重要的来源。特别是在南方高热、高湿的地区,油品挥发和蒸气压关系非常密切。因此,《条例》是尽可能结合海南自身特点,针对海南突出环境问题,出台的相应措施。

                   

中国环境报:邓厅长您好,刚才您提到槟榔的土法熏烤对我省部分市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非常大,我想问一下,《条例》出台之后,对槟榔的土法熏烤有哪些具体的防治措施?

邓小刚:发展槟榔产业是我省部分市县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非常关键的举措,近年来槟榔的生产、加工、交易发展非常迅速,但加工过程中,因监管没有到位,出现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槟榔土法熏烤,这对于局部地区、局部时段的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万宁、琼海、定安等市县。2018年底,我们联合政协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次交叉执法检查,同时,全省检察系统也开展了“净空行动”,两个专项行动配合在一起,对槟榔的土法熏烤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收到了一些成效。与此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促进槟榔行业健康发展,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措施:

一个是堵。我们堵的主要是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破坏生态、破坏环境的槟榔加工生产。前段时间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很多的槟榔熏烤设施搬到中部琼中、屯昌等市县山区,砍林、毁林之后,建起十几个灶,乌烟瘴气,不只对当地造成了大气污染,毁林等行为也破坏了生态。对于这些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破坏生态的行为,我们予以严厉的打击,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六个严禁两个推进”措施中,其中就有一条是严格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槟榔土法熏烤加工。

第二是疏,疏堵结合。我们和涉及槟榔加工、销售的行业协会、农业部门、工业部门一块帮助引进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加工技术,在这方面省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会出台相关的措施,特别是一些激励的措施,推进槟榔的绿色加工。通过环境标准和环境治理的要求措施,推动槟榔产业的绿色发展,这也符合我们倡导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通自贸港栏目):邓厅您好,请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对于我们建设自贸区、自贸港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有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邓小刚:大家很关心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推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也是中国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除了面积大、开放程度高等特色之外,其中还有一个最主要的特色就是它是中国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生态环境目标要求最高的。因此,《条例》出台最主要的初衷是针对未来通过若干阶段的努力,到2035年,我们的生态环境质量能够达到世界的领先水平,这可能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区别于内地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最大的特点之一。《条例》在能源结构、经济结构的改善以及工业污染的控制、面源污染的控制等方面规定相关的措施,能够把现在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比如说机动车尾气问题、扬尘的问题、散源面源的污染问题等,给控制住,特别是对本地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我相信在未来可以分阶段逐步达到世界领先空气质量的目标。我们有一些初步的测算,比如说,大约在2025年,我们的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由现在的年均值18微克/立方米降到1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0至2035年期间,我省的PM2.5可以达到12微克/立方米甚至是10微克/立方米之间,到那个时候,我们基本上就是世界上空气质量比较好的区域之一。《条例》的出台,对我省下一步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具有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作用。谢谢!

                 

海口日报:邓厅您好,我省在烟花爆竹燃放方面除了禁令,还有其他兼顾地方民俗、公众娱乐需求和空气质量保护的合理举措吗?

邓小刚:近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空气质量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较大,特别是在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期间。去年春节期间,从大年三十晚上到初一,有八个市县出现了不同程度污染的情况。而且最近几年,我省唯一出现过的严重污染天气也是因为烟花爆竹的燃放,个别市县由于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导致PM2.5、PM10“爆表”。因此,有必要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实施管控。

第一,《条例》规定各市县政府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燃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我厅起草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做出了具体要求,市县建成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反馈的意见大多数主张主要是在城市建成区一定的范围内划定禁燃区,也就是说,划定的禁然区外是可以燃放的,不是所有城乡的地方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我们也要考虑老百姓在这方面的生活习俗、民俗传统,引导群众在非禁燃区适度燃放,这也是疏堵结合的办法。

第二,接下来,我们环保部门会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还有排放的标准等等。谢谢。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现在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借此机会,提前祝记者朋友们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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