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17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171.2018年底前,对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授予行政许可和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纪委省监委 |
责任人 | 彭绍兵 |
联系电话 | 65236081 |
整改目标 | 对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授予行政许可和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的震慑氛围。 |
整改措施 | 省纪委牵头对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专案调查,省林业局对直属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查处理,相关市县对市县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查处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 省纪委牵头对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专案调查,对51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2.省林业局牵头对林业所属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及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涉及问题的省林业局直属的保护区5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涉及问题的市县管理的保护区有关人员的追责,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向有关市县下发督办函,并移交相关问题的调查情况,海口、三亚、文昌、澄迈、东方、万宁 分别对辖区内涉及问题的保护区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