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严格生态功能区监管。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清理违法违规旅游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水产养殖、排污口、毁林种植等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责任人 | 彭绍兵、陈清波 |
联系电话 | 65236081、65236078 |
整改目标 | 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执法检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清理整治;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梳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整改问题台账,开展湿地、森林公园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整治;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已组织开展了“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地核查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1612处,整理建立“绿盾2017”保护区整改销号台账309个、“绿盾2018”保护区整改销号台账6个,共315个。截至2019年6月,完成“绿盾”保护区整改销号台账整改244个。 2.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梳理建立湿地公园整改问题台账30个、森林公园整改问题台账17个,截止2019年6月,已完成湿地公园问题整改4个、森林公园问题整改2个。 3.已组织开展海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32个水源地共排查出122个环境问题,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3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8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成。 4.全省共排查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95个,目前正在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