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关于陈春德等同志职务任免、职级晋升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厅党组决定:
陈春德同志任监察一处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核与辐射安全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胡习明同志任监察二处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唐斌杰同志任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生态环境监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蔡兴进同志任核与辐射安全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然生态保护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吴琼山同志任监察二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监察二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国宝同志任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光彬同志任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