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关于调整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厅长、党组书记邓小刚:主持厅全面工作。

副厅长、党组成员毛东利:负责财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水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执法监察、生态环境科技与研究、对外合作交流、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法规与标准处(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水环境管理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副厅长、党组成员孙善芳:负责人事、党建、纪检、共青团、妇联、环境规划、土壤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应急等工作,分管人事处、综合处、机关党委(工会)、海洋环境管理处、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安全处、环境应急管理处、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核应急办,负责联系市县局,协助厅党组书记负责联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周学双:负责厅机关办公、信访、环境监督、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大气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处)、大气环境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二级巡视员吴为良:协助孙善芳副厅长协调机关党委(工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级巡视员林阳:协助毛东利副厅长协调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察一处、监察二处工作,协助孙善芳副厅长协调海洋环境管理处工作。

副厅长、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除负责和分管的工作外,还负责厅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9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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