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
(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支持项目 | 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万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78 | 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
临高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 | 112 |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190 |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