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

(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支持项目

资金(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

万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78

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临高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

112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合计

190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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