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财政

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府〔2016〕117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内容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 公示项目情况

市县

计划累计完成数量(台)

上牌经费(万元)



海口市

20800

166.4


三亚市

12500

100


儋州市

2080

16.64


五指山市

670

5.36


琼海市

1250

10


文昌市

840

6.72


万宁市

1250

10


东方市

1000

8


定安县

670

5.36


屯昌县

670

5.36


澄迈县

1670

13.36


临高县

670

5.36


白沙县

670

5.36


昌江县

1000

8


乐东县

670

5.36


陵水县

1000

8


保亭县

670

5.36


琼中县

670

5.36


洋浦

1250

10


合计

50000

400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7日至8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信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313255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0898-65313255(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dqc@126.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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