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低碳减排)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低碳减排)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支持项目 | 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福山油田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应用示范工程 | 190 |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
陵水中学低碳校园试点项目 | 150 | 陵水县生态环境局 |
北师大万宁附中低碳校园试点项目 | 100 | 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
陵水南湾猴岛低碳景区试点项目 | 150 | 陵水县生态环境局 |
屯昌梦幻香山农业文化园低碳景区试点 | 50 |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640 |
二、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22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7404(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和科
技财务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jtqkc @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