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第二季度直排海污染源

监测数据公示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55号)要求,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全省相关市县环境监测站完成了2021年第二季度直排海污染源监测工作。2021年二季度,全省开展监测的直排海污染源33家(排放口37个)。现将2021年海南省第二季度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数据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海南省第二季度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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