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9)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部分围填海项目未组织开展海洋环评听证。具体项目有:洋浦莲花山石油仓储区填海工程项目、洋浦莲花山港口物流园填海工程项目、洋浦社兰液体化工仓储区填海工程项目、洋浦小铲滩作业区库场填海工程、洋浦小铲滩作业区物流园填海工程、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工程、洋浦小铲滩作业区起步工程、万宁乌场海防执勤码头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毛东利

联系电话

0898-65229160

整改目标

规范围填海项目环评听证工作,保障公众环保信息知情权。

整改措施

严格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海洋听证办法》。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 在门户网站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听证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保障公众环保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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