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质量季报 

  (2016年第一季度) 

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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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状况 

  综述: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88%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90.0%的监测河段、91.3%的大中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全省各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达标率为100%。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浓度均在3500/cm3以上,对人体健康极有利。主要滨海旅游区和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均为一、二类,监测海域水质满足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88%,其中优占72.93%、良占25.95%,轻度污染占1.00%,中度污染占0.06%,重度污染占0.06%。五指山、定安、澄迈、白沙、昌江、乐东、保亭7个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11个市县(三沙市除外)优良天数比例在95.6%98.9%之间,其中,临高出现1天重度污染(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细颗粒物升高影响),海口出现1天中度污染(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细颗粒物升高影响)和2天轻度污染(受臭氧影响),其余市县均出现14天轻度污染(受臭氧和细颗粒物影响)。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所监测的52条河流110个断面中,90.0%的监测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Ⅰ、Ⅱ类水质占54.5%,Ⅲ类水质占35.5%,Ⅳ类水质占7.3%,Ⅴ类水质占0.9%,劣Ⅴ类水质占1.8%;Ⅳ类水质分布在巡崖河、营盘溪、塔洋河、文昌河、文教河、东山河、罗带河、春江的局部河段,Ⅴ类水质分布在塔洋河的局部河段,劣Ⅴ类水质分布在珠溪河河口和三亚河的城市河段。 

  所监测的23个监测湖库中,21个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大隆水库等12个湖库水质为Ⅱ类,牛路岭水库、长茅水库等9个湖库水质为Ⅲ类,湖山水库和珠碧江水库水质为Ⅳ类。 

  三、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各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所有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月份水质全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四、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吊罗山、呀诺达、亚龙湾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6360/cm35660/cm36280/cm35880/cm33860/cm35440/cm36200/cm35560/cm3,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cm3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五、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海口、三亚、澄迈、文昌、琼海、万宁、陵水和昌江的20个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监测海域均为一、二类海水水质,其中一类海水占90%。所有监测海域水质均符合或优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要求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二类海水水质要求。 

  六、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15个监测点位水质处于清洁状态,开展监测的项目均符合一、二类海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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