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泥、钢铁、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45号令)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7〕68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787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省水泥、钢铁行业及试点石化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有水泥、钢铁和石化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从12月1日起,水泥、钢铁、石化行业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台账记录及定期提交执行报告制度。我厅将定期调度各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进展。
二、申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范围
(一)水泥行业包括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
(二)钢铁行业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
(三)石化行业包括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的排污单位,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乙烯、芳烃产品的排污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各有关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海南省排污许可证试点管理办法》(琼府办〔2017〕21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 847-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及《海南省排污许可证申报手册》的要求编制完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章节:企业概况(基本信息、原辅材料和产品、装置总体概况、污染源概况),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每套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工艺描述、流程图、生产运营期主要的控制参数信息、污染控制措施),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物排放现状及达标分析(申请时间起算,过去一个滚动年度排放现状),非正常工况的说明及排放情况,改进计划,申请排放量计算过程及相关附件(环评文件、验收文件、总量控制文件、排污口规范化说明、企业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说明),其他应当申报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编写完成后,应根据申报材料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p.gov.cn)完成申报及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提交,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20份。
(二)申报工作时限要求。
正在生产的水泥、钢铁和石化行业的企业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必须于9月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我厅将于9月中旬召开现场研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统一模版用于指导其他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企业的申报工作。
中国石化海南炼化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公司必须于9月16日前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形成统一模版用于指导其他石化企业。
儋州建鹏钢业有限公司必须在改造后尽快完成申报工作,并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我厅将择时针对申报材料召开现场研讨会,并形成统一模版用于指导其他钢压延加工企业。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市县环保部门负有对本辖区水泥、钢铁、石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报跟踪督导及监管责任,应及时将本通知发送至附件1中的各企业,并要求各企业尽快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45号令)自查是否属于发证范围,属于发证范围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申报工作,确保11月30日前申领到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老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注销)。如有附件1之外的符合发证范围的排污单位,也应将本通知内容告知相关排污单位,及时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逾期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无证排污论处。
(四)加强工作指导与联系
为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建议企业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完成申报工作。为保证申报质量,附件2列明参与我省2016年试点工作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各企业可从中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其他技术服务单位,应编制申报工作方案报我厅磋商后方可参与我省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以保障企业申报工作质量与进度。各企业应于9月11日前向我厅报告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我省建立排污许可证工作业务管理群(QQ号:92729737),群文件中包含水泥、钢铁、石化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指导视频及文件,海南省排污许可证申报手册等相关指导材料。请各企业自行下载学习并尽快完成申报工作。我厅将根据情况安排培训及答疑。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可及时在群中咨询,我厅将安排专人及时解答。
(五)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职责
各技术服务单位应深入企业调研,充分了解所服务企业的生产工艺、装置、规模、设计资料、生产运行情况与区域环境状况等详细资料,梳理清楚产污、治污、排污的全过程并完成现状分析,为企业提出合理的改进计划,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满足排污许可证申报要求;对不负责任、质量差的技术服务单位,将予以曝光并纳入诚信体系。
附件:1 海南省水泥、钢铁、石化行业清单
序号 |
行业名称 |
排污单位名称 |
分类管理 |
1 |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 |
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 |
水泥(熟料)生产 |
2 |
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金江粉磨站 |
水泥粉磨站 |
|
3 |
华润水泥(五指山)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4 |
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叉河水泥分公司 |
水泥(熟料)生产 |
|
5 |
海南屯昌鸿启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6 |
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熟料)生产 |
|
7 |
儋州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熟料)生产 |
|
8 |
文昌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9 |
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0 |
澄迈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1 |
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2 |
东方东泰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3 |
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4 |
澄迈蓝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5 |
东方双吉水泥厂 |
水泥粉磨站 |
|
16 |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泥粉磨站 |
|
17 |
钢压延加工313 |
海南海协镀锡原板有限责任公司 |
钢压延加工 |
18 |
海南临高闽琼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钢压延加工 |
|
19 |
儋州建鹏钢业有限公司 |
钢压延加工 |
|
20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 |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21 |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2 |
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3 |
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4 |
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5 |
海南富山油气化工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6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7 |
海南傲立石化有限公司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28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29 |
海南实华嘉盛化工有限公司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30 |
中海石油建滔化工有限公司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31 |
海南天佑沥青有限公司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32 |
洋浦傲立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2 参与我省2016年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的技术服务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环评处李振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水泥、钢铁、石化行业清单
附件2
参与我省2016年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的技术服务单位
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 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5. 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6.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7.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8.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9.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10. 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11. 海南绿然资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