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土壤污染
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度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
0898-65853662(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
0898-6585366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spco@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中央资金 | 合计 | |
因素法 | 项目法 | ||||
1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1698 | 1698 | |
2 | 琼中县生态环境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厚皮埇村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项目 | 220 | 220 | |
3 | 白沙县生态环境局 | 白沙县邦溪镇和荣邦乡废弃场地环境调查项目 | 175 | 175 | |
4 | 昌江县生态环境局 | 昌江县农用地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 20 | 20 | |
5 | 乐东县生态环境局 | 乐东县农用地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 290 | 290 | |
总计 | - | 2403 | 2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