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方案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机制。涉及我厅牵头任务为医疗处置问题和水源地保护问题。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伍晓红、符朝辉

联系电话

6585366765236078

整改目标

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责任落实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省级统筹,加强督察指导,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建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省级统筹,加强指导帮扶,积极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和清理整治,不断提升水源地环境保护能力。

整改措施

成立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进展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我厅联合省水务厅建立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清理整治、预警通报、核查指导、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问题整治存在的难点,统筹推进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医疗废物处置

(一)统筹规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布局。525,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住建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布局工作,62日联合报送《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并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推进三亚和屯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二)成立工作专班。79日,为共同推进我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成立由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工作专班。

(三)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615日拟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函》,进一步明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84日、1019日先后组织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工作专班会议,协调解决屯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用地事项,调度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进度;819日、1013日、1112日我厅先后三次安排工作组赴屯昌、三亚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三亚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12月底进行试生产;屯昌项目主厂房准备进行封顶,同步做好设备安装准备工作。

二、水源地保护

    (一)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调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厅联合省水务厅分别于20191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2011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调查工作的函》,统筹安排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其中2020年重点推进“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二)定期调度,预警通报。每月5日前,调度“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进展情况,20205月,对水源地整治进展比较缓慢的海口、三亚、儋州、东方、乐东等市县进行预警。20208月,通报全省水源地整治进展情况,并对进展滞后的市县提出整改要求。

    (三)实地核查,指导帮扶。202010月、11月和12月,我厅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小组,前后分赴各市县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核查及指导帮扶工作,核实水源地问题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市县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全省“万人千吨”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166个,已完成整治102个,完成比例61.45%,达到年度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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