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39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李松海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南海海洋白色污染防治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禁塑工作,切实减少塑料使用量

根据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要求,禁塑工作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首批12个先导性项目之一。

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禁塑专项地方法规,目前已出台《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配套出台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及地方标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膜袋类和塑料餐具2大类10小类产品列入首批禁塑名单。搭建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纳入平台管理,保障全流程可追溯,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通过禁塑工作,积极倡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需求和依赖。

二、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11月29日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我省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做好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2020年3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56号),正式提出要建立我省海上环卫制度,有效治理岸滩和近海海洋垃圾。海上环卫实行属地化管理,沿海市县政府和洋浦经开区管委会对岸滩和近海垃圾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同时对海上垃圾打捞、近岸滩涂垃圾等工作任务,明确了作业范围、作业标准和作业要求,以提高保洁效果。

四、开展海洋垃圾监测

2019年,我厅对三亚附近海域开展了海洋垃圾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来源。

三亚湾海域的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为塑料类。大块和特大块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19个/平方千米,中块和小块海面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4194个/平方千米。海面漂浮垃圾中塑料类占62.5%,其他人造物品类和木制品类为37.5%,均来源于陆地活动。

三亚湾沙滩的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滩垃圾主要为塑料类、木制品类、金属类、纸类等,平均个数为326720个/平方千米,其中以塑料类数量最多,占垃圾总个数的81.8%。重量最大的为塑料类,占垃圾总量的56.5%;其次是玻璃类和纸类,分别占垃圾总重的19.1%和10.9%。来源统计结果显示,海滩垃圾均来源于陆地活动。

三亚湾海域的海底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底垃圾主要为塑料类,平均个数为11819个/平方千米,平均密度为3.20千克    /平方千米。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涵盖海水、沉积物等海洋基础环境质量及海洋生态状况的内容,同时覆盖增养殖区、重点海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区域等内容支持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并对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站位优化调整,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五、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

随着《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和《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施行,我省3526条河流和1105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并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设立村级河长。目前,全省已设立河湖长2048名,落实河湖专管员5492名。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各级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8.5万人次。

省河长办每季度都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工作评估,同时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河湖监管APP”技术,对全省省级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排查,加强河流入海口塑料垃圾监管,通过河湖长公示牌、海南河长微信公众号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积极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担当,保障河湖专管员充分发挥作用,对河岸垃圾清理、水面保洁、河道清障等工作集中力量清理整治。从2018年3月开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共发现解决问题1165个,出动人员13.8万人次,清理各类垃圾8万多吨。

省河长办组织专家9次到省委党校讲解河长制知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机关、部队,面向社会公众传播普及河长制知识和生态理念。海口市形成民间“河湖护湾”志愿队,三亚市繁星义工社多次开展河道打捞活动,东方市驻市部队和武警官兵积极参加清河行动,琼中县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合力治水等。

积极落实“湾长制”工作,全面梳理“湾长制”工作脉络,总结海口市试点经验,全面推行“湾长制”,压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湾长制”管理新模式。

六、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微博、微信、官网等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开展好世界海洋日、世界环境日、科技活动周等主题活动,开展包括海洋知识在内的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举办海洋科技摄影展、VR深海探索体验、鲸豚标本展示等主题活动,给人们亲近海洋、热爱海洋、探秘海洋体验,极大提高了公众海洋意识,为海洋生态保护厚实人文根基。继续引导好公益组织开展海洋公益活动,提升公众参与热度,提高全民对海洋塑料污染的认识,共同维护海洋良好的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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