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6号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制定了《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第一批)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

 

序号

市县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四至范围

地块面积

三亚市

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企业用地退役场地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黄村四队

东至公路、南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西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北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

5546.26 m2

昌江县

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修复(二期)场地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昌城村

东至临时办公居住区东侧排水沟、南至大岭沟河漫滩、西至尾矿库截洪沟、北至露天采矿堆场

110137.7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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