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6号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制定了《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第一批)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
序号 | 市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四至范围 | 地块面积 |
1 | 三亚市 | 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企业用地退役场地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黄猄村四队 | 东至公路、南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西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北至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 | 5546.26 m2 |
2 | 昌江县 | 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修复(二期)场地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昌城村 | 东至临时办公居住区东侧排水沟、南至大岭沟河漫滩、西至尾矿库截洪沟、北至露天采矿堆场 | 110137.74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