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55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冯玉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增加建设三家危废处置机构及扶持发展电子资源回收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有关方面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建设至少三家危险废物处置机构的建议

为加强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效率,我厅一直着力推进我省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做好“放管服”,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目前我省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共有24家,其中医疗废物处置机构2家、废矿物油收集利用单位3家、废催化剂利用单位1家、废酸利用单位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5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2家,危险废物总经营规模达到了174660吨/年。二是科学规划,统筹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我厅于2018年12月21日印发了《海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琼环土字〔2018〕32号,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正在筹备建设一家危险废物综合集中处置单位,目前已确定了项目投资方。同时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时。届时,我省将具备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洋浦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3家危险废物综合集中处置单位,可以满足我省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二、关于尽快建设两个中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的建议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规划》,我省将在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且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如海口、澄迈、东方等市县工业园区布局危险废物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中心具备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分析测试、分类配伍和回收等相关功能,危险废物后续处理提供预处理服务,加快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效率。预处理设施基本具备建议中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的相关功能,我厅将持续推进《规划》的后续实施工作。

三、关于尽快建设几家具有资质的电子废物拆解处置机构的建议

我厅于2012年2月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琼土环资控字〔2012〕5号),确定了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目前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具备拆解处理“四机一脑”30万台/年的能力。同时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海口保时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海南合宝新资源循环产业利用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列入我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具备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处置资格。

四、关于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统一管控平台的建议

我厅着力推进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于2014年开始建设“海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于2015年全面部署运行,具备危险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报、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功能,已经基本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目标。

非常感谢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李杰

联系电话:6532315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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