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
为加强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建立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统筹、有序地推进详查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要求,决定成立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邓小刚(省生态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岳 平(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王惠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程春满(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寇建平(省农业厅副厅长)
吴 明(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伍晓红(省生态环保厅土壤管理处处长)
吴 泳(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韩艺师(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处长)
刘 云(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张 巍(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
联络员:
王清奎(省生态环保厅土壤管理处调研员)
马 喆(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主任科员)
陈 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工作人员)
符少怀(省生态农业与资源保护总站副站长)
陈慧文(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主任科员)
冯礼明(省疾控中心公卫所所长)
二、工作职责
统筹和协调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和完成部门工作任务,督促和指导各市县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保厅),承担调协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岳平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员组成。
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协调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在2020年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完成结束后自行撤销。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