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经研究,近期开展我省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部署

  各市县(区)局根据本通知和《2017年度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并进行审核把关和择优推荐。

  二、做好初选项目申报

  各市县(区)局要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辖区内风险防控、治理修复和优先保护的重点,琼北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有色金属矿采选区域、涉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蔬菜产业基地等所在市县要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至少申报2-3个项目。

  三、切实抓好初选项目场地环境调查和实施方案编制

  各市县(区)局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项前期工作经费,认真扎实开展初选项目场地环境调查和实施方案编制,并及时上报我厅,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并给予适当的前期工作经费补助。从2017年度开始,凡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上报时间要求

  请各市县(区)局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推荐的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信息表及汇总表报送我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联系人邮箱。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初选项目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和实施方案。

  五、严守廉政纪律

  各市县(区)局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开展项目储备库建设。为规避廉政风险,不允许第三方公司无偿参与项目申报和方案编写等有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静

  联系电话: 0898-65853662

  电子邮箱: Hainanspco@163.com

  附件:2017年度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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