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3226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蔡赛绒委员:

您在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万宁老爷海国家海洋公园建设的建议”(第63226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省林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及我厅分别办理。根据我厅职能分工,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爷海国家级海洋公园于2016年8月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建立。您提出的加强老爷海国家级海洋公园规划、保护及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目前,老爷海周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正在逐步开展,并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和清理整治。自2017年起,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各沿海市县入海排污口的排查、登记和清理整治工作。2017年全省排查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有95个,主要为养殖废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口,目前,95个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万宁市印发了《万宁市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对已排查出的104个入海排污口分门别类开展整治工作(其中非法设置排污口24个,依法保留1个,设置不规范排污口79个),对非法设置排污口中的2个生活排污口已拆除封堵,其它22个水产养殖业排污口正在进行整治退出禁养区;对设置不规范的排污口进行整改和规范。

二是全面推行湾长制。总结海口市成为首批全国“湾长制”试点城市工作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湾长制”。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和事故风险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将逐级压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统筹解决海湾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发展。万宁市政府也印发了《万宁市“湾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切实落实湾长制。

三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退养殖塘。万宁市政府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万宁市2019年小海和老爷海周边水产养殖池塘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清退小海和老爷海周边池塘面积10013亩。截至2020年1月,共签订退出协议1022户9992亩,签订率达99.8%,其余两户未签订协议的已依法强制拆除,已拨付清退补偿资金6267.77万元,完成清退1275亩。拆除了小海和老爷海27家海上餐厅,老爷海区域水环境得到改善。印发了《万宁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办法》。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总体要求,统筹陆海保护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老爷海区域项目谋划,加强老爷海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建设,努力把绿水青山所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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