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央)
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市县 | 资金(万元) |
海口市 | 970 |
五指山市 | 715 |
东方市 | 830 |
昌江县 | 810 |
白沙县 | 735 |
保亭县 | 640 |
合计 | 4700 |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313835(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