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

审核评估验收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相关规定,我厅会同有关市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对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验收。经过材料审查、现场察看、听取企业工作汇报等,同意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见附件1),同意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单位名单见附件2)。现将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0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2.2020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单位名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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