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2020年实施强制性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公布海南省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共26 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在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列入本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布,同时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各市县生态环境局应在本批名单公布后,定期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按进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我厅。必要时我厅可以依法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三、纳入本批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四、纳入名单的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的,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适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记入其信用记录。

五、自2021年起,各市县生态环境局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将上年度企业(包括纳入名单企业和自愿开展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附件:2020年(第九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黄培洵,联系电话:6523804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第九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1

海口市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2

三亚市

火电发电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

3

儋州市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海南嘉宝纸业有限公司

4

文昌市

生物质能发电

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5

万宁市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兴橡胶加工分公司

6

东方市

金冶炼

海南武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

东方市

金冶炼

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

8

东方市

石灰和石膏制造

东方市东河镇金源石灰厂

9

东方市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肥料制造)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

10

澄迈县

生物质能发电

海口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老城环保发电厂

11

澄迈县

火力发电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12

澄迈县

平板玻璃制造

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

13

澄迈县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第二轮)

14

澄迈县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福橡胶加工分公司

15

澄迈县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海南富山油气化工有限公司

16

澄迈县

水产品冷冻加工

海南翔泰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17

昌江县

金冶炼

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

18

昌江县

钴铜冶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陵水县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橡胶加工分公司

20

琼中县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

21

琼中县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海南昌明食品有限公司琼中松涛淀粉厂

22

洋浦开发区

木竹浆制造、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第二轮)

23

洋浦开发区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海南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

24

洋浦开发区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海南金盛浦纸业有限公司

25

乐东县

金冶炼

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26

白沙县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海南海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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