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洋浦热电至三都220kV线路

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洋浦热电至三都220kV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架设220kV线路,从洋浦热电厂至220kV三都变电站,线路全长4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空建设。

工程环保投资为29万元,占总投资2361.7万元的1.23%。

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工程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