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三亚110kV河西站增容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武汉绿网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三亚110kV河西站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境内。建设内容:拆除现有#1、#2主变,更换两台容量为63MVA主变。
工程环保投资为37万元,占总投资1576.59万元的2.35%。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要求,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与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工程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