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万宁联盛矿业有限公司选矿项目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的批复

万宁联盛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编制的《万宁联盛矿业有限公司选矿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专篇》批复如下:

一、万宁联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万村委会脊岭园,项目设计年处理钛中矿、锆中矿、钛毛矿等原料77200吨,采用烘干、重选、电选、磁选等选矿工艺,得到的主要产品是钛精矿、锆英砂、金红石、独居石。

二、《专篇》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辐射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专篇》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完成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三、项目日常的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万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专篇》分送万宁市生态环境局和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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