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是保障昌江核电厂外围环境乃至全省辐射环境安全的不可或缺的监测监控基础设施。监测系统建有前沿环境实验室、流出物实验室和10个监测子站,于2015年7月通过环境保护部预验收并投入试运行。2017年1月10日-12日,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赵永康副司长率领检查组一行10人来琼,依据《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试运行)》(环发〔2012〕16号)等要求,对监测系统进行总体验收。

检查组听取了系统试运行总结汇报,通过档案文件审查、现场踏勘、监测项目核查等方式,对其设备数量、性能指标、监测工作开展、系统运维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具备了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技术能力。系统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数据获取率符合要求,试运行期间数据质量可控,满足昌江核电厂监督性监测需要。检查组同意系统通过总体验收,可正式投入使用。

此举标志我省核与辐射监测能力明显提升,表明我省具备利用系统对昌江核电厂开展高效监督性监测的能力,为核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核电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海南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验收会议现场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