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举办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

普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海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为推动我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厅决定联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举办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4月20日(周二)上午9:00-11:30。

二、培训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九公里狮子岭工业园(火炬路6号)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医药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常见违法典型案例解读。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业务解读。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解读。

(四)现场答疑。

四、参加培训人员

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

五、有关事项

(一)请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协调本行业企业参加培训。各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邮箱0898hyxh@163.com,联系人:唐英,电话:66832588。

(二)请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三)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会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参加会议。会议中全程佩戴口罩,发言时可摘下口罩。

附件: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班回执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回执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请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邮箱:0898hyxh@163.com,传真:66832593,联系电话:6683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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