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举办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
普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海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为推动我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厅决定联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举办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4月20日(周二)上午9:00-11:30。
二、培训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九公里狮子岭工业园(火炬路6号)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医药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常见违法典型案例解读。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业务解读。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解读。
(四)现场答疑。
四、参加培训人员
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
五、有关事项
(一)请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协调本行业企业参加培训。各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邮箱0898hyxh@163.com,联系人:唐英,电话:66832588。
(二)请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三)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会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参加会议。会议中全程佩戴口罩,发言时可摘下口罩。
附件: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班回执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回执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电话 |
请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邮箱:0898hyxh@163.com,传真:66832593,联系电话:6683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