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农垦300万只蛋鸡全产业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海南农垦海津益佳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海南农垦300万只蛋鸡全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承诺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海南农垦300万只蛋鸡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原国营红光农场南油队及文武队,项目占地面积约586亩。项目主要建设青年鸡场和蛋鸡场,共计存栏量300万只蛋鸡。建设内容包括育雏舍、蛋鸡舍、蛋库及分拣中心、配套用房、办公区、生活区和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澄迈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规划。

根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你公司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书》送澄迈县生态环境局。澄迈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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