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噪声、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现场检查,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神头港区神尖角以南的岸线后方,紧邻海南炼化成品油码头。项目在原8#、9#泊位能容纳一艘3.5万吨和一艘5万吨级船舶的基础上,将原木片码头9#泊位的岸线延长63m,使得 8#、9#泊位具备同时靠泊2艘5万吨级船舶的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2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二、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基本落实了《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3〕144号)提出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选用低噪声高效生产设备,区域内的接卸运输设备,管道均密闭运输,做到有效降低噪声。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依托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原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9#泊位延长段63m水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废、噪声部分)》(中科验字〔2018〕第43号)的监测和调查结果表明:

  (一)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调查结果: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依托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原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基本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边界噪声监测值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9#泊位63米延长段水工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五、环境管理要求

  (一)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船舶垃圾规范化管理要求,按要求进行收集、管理和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二)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应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六、你公司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琼环评字〔2018〕3号),开展该项目其他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他环保设施验收报告报送我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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