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海洋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县要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预防作用,督促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认真办理项目环评手续,
优化项目选址,做好畜禽粪污的减量控制及治理,并落实好环评信息公开工作。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