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下发了《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的通知》(琼土环资察字[2012]80号)和《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察字[2012]119号),组织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2013年和2014年,共有53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我厅备案。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自2015年4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由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区环保部门负责,省厅不再直接受理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我厅备案的企业名单如下: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海宇锡板工业有限公司、海南云海民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正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海南勤富食品有限公司、文昌阿何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海南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翔泰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马村油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马村油库、中油海南石油有限公司马村油库、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兴橡胶加工分公司、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昌江分公司、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宜净环保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洋浦傲立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基地)、海南武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橡胶加工分公司东红胶厂、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橡胶加工分公司红明胶厂、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圣大木业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橡胶加工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隆橡胶加工分公司、海南石油太平洋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临高广垦橡胶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琼海程林橡胶贸易有限公司、定安泽远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荔枝沟水质净化厂、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红沙污水处理厂、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鹿回头污水处理厂、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照丰水产有限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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