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3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激励

建议名单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琼府办〔2022〕23号)要求,我厅拟将在2022年度组织实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市县纳入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附件)。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或需反映的情况,请与我厅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0898-65327680,电子邮箱:zhc_sthjt@hainan.gov.cn)。

附件:2023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2023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为三亚市、澄迈县、五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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