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并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2020年省人大立法计划,我厅组织修订了《海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共7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714房(邮编570203)

(二)电子邮箱:hainandqc@126.com

(三)传真:0898-65313255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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