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价费管[2016]18号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废止《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生态环保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土地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和修订后《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府[2015]89),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鉴于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工况法检测服务收费已于2015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831号),望遵照执行。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