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42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民进海南省委会:

你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工信厅,现答复如下: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若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制定“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我国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通知》文件中提出了“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三个指导原则,其中可降解替代方案在塑料形成污染的重要环节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可降解方案对于容易流入到环境中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流入到环境中的塑料才会形成塑料污染,可降解替代方案对症下药地消灭了塑料进入环境这一污染途径。其次,可降解替代方案一定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的便利性。相对于采用重复使用和易回收的替代品,可降解方案能够满足部分应用环节不得不使用一次性制品的需要,而且相对成本不高,这一特点对于生活节奏快的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再次,可降解替代方案对于广受关注的海洋塑料污染增量具有重要作用,有望较大程度消灭海洋塑料污染的增量。

一、我省禁塑工作进展

早在2008年,海南省就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限塑令”的出台和实施,为海南省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白色污染”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南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以下简称禁塑)。禁塑不仅是我省首批12个先导性项目,更是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海南启动禁塑以来,成立工作机构,制修订地方法规,发布地方标准,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替代品产业发展,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一)坚持制度创新,构建“法规+标准+名录+替代产品+可追溯体系”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我省制定并颁布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法规,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和2项快速检方法地方标准。创新名录制度,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4大类18小类产品纳入名录管理。建设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管理体系,省质量监督检验所生物降解材料检测实验室获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资质认定(CMA)检测资质,建成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电子监管码追溯产品信息。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禁塑为契机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协同推进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全省11家投产、试生产企业已形成设计产能膜袋3.94万吨、餐饮具1.51万吨、改性料4万吨。同时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其中5个项目在建,将于2022-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推进中科院理化所建设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力争占据生物降解材料技术高地。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行业禁塑试点工作。自2020年4月开始进行为期8个月的试点工作,分阶段、分区域、分重点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试点期间省内9替代品生产企业销售替代品4500多吨,满足了大部分市场需求。试点阶段暴露了替代品供需环节不能有效衔接、替代品价格高、小型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大、宣传不到位、部分市县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针对暴露出问题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禁塑实施后的良好开局。

(四)坚持部门联动,加强法规执法力度。省禁塑办印发实施《海南省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贯彻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禁塑案件查办指引》等多项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制定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全省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在生产、运输、物流、仓储、销售等环节,在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96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858次,立案1724宗,已结案947宗,罚款244万元,查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逾千万个,涉案货值65万元。

(五)坚持全流程管理,推进塑料制品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省住建厅出台垃圾分类系列指导性文件,会同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全省现已设有可回收网点1359个,收取、分类并外运废旧塑料制品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累计安排4600余万元开展农膜回收相关工作,2020 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8.13%,累计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近万亩。

(六)坚持绿色转型,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和减量化省邮政管理局先后实施“9571”“111999 ”工程,部署实施全省“六基”工程,开展绿色治理“八大行动”。开展快递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组织开展邮来已久、绿动未来”主题宣传和 绿色快递宣传周”等活动。全省主要品牌企业均实现了包装材料集中采购,全省规范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9.1%标准化材料应用比例98.3%,规范封装操作比例95.9%,瘦身胶带使用比例99.9%,全省购置应用可循环快递箱(盒)3.86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8.6%

(七)坚持全民动员,持续加大禁塑政策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制定印发新闻宣传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塑宣传工作的通知》,将禁塑宣传纳入“4+N” 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联席会议采访报道线索,对省内媒体进行报道提示,有针对性引导舆论。省妇联举办“巾帼禁塑”和创建“绿色家庭”宣传行动,发布禁塑倡议书,在各市县成立禁塑志愿服务队,全省3000多名巾帼志愿者走上街头、走入店铺、超市开展环保袋赠送、环保袋绘画、文艺表演等新颖的宣传活动,评比环保家庭6万户。

(八)坚持评估督导相结合,压实市县和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自今年第一季度起,省禁塑办委托第三方按季度对各市县落实禁塑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近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等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禁塑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范围,自5月起针对前期禁塑工作突出问题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县进行督察暗访,压实市县管理责任。

二、关于有关具体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为落实持续加强禁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禁塑的舆论氛围。省禁塑办制定了《禁塑宣传大行动实施方案》,将通过媒体、宣传设施、科普、志愿活动、校园宣传、示范典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习惯,形成全民参与禁塑、宣传禁塑的社会氛围。省禁塑办还在“6.5环境日活动中发布了禁塑宣传视觉识别系统和禁塑宣传大纲,用于指导各市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社区、公共机构及有关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实施禁塑宣传工作。

(二)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建议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各省市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海南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发布了禁塑名录和全生物降解制品地方标准。随着禁塑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新环保产业的发展都将产生法律修订和制定的需要。另一方面,塑料污染治理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我省地方法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适用性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和法规修订。我省未来将进一步通过法制化轨道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全省禁限塑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成效。

(三)关于加强和完善海洋塑料污染监测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海南境内开展了系列海洋微塑料污染研究。海南大学刁晓平教授团队在万宁小海开展了微塑料现场调查研究(2020)。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在海口市近岸海域布设 10个点位进行了微塑料的监测。中国科学院广州地化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对西沙、南沙等南海海域开展了系列研究(2020)。省生态环境厅立项了近岸海域微塑料本底调查,将系统掌握海域微塑料分布(2021)。随着研究的深入,将对如何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减少排放和指导可降解技术路线发挥指导作用。

(四)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

现有的植物纤维制品在性能上尚不能满足食品领域应用要求,比如表面性质不能满足高温、高油、不粘连等要求。采取淋膜方式,目前仅有白卡纸一种基材。因此,植物纤维替代品技术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投入,满足丰富多样的替代品需求。另一方面,塑料制品的可循环、易回收设计等环保需求,需要在政府鼓励和市场接受等多重因素共同促进下才能实现目标。我省今后将牢牢把握塑料污染治理“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指导原则,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先进生物降解和塑料科技企业增大研发投入,通过政策和市场引导,促进产业界为海南塑料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五)关于加强国际间合作的建议

目前国内采用堆肥化处理的可降解替代方案源于上世纪末的欧洲,该技术需要在工业堆肥或家庭堆肥设施条件下才能实现塑料降解,事实上不适合我省乃至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并且,随着近年来海洋微塑料污染引起广泛重视,尤其是海水降解研究从2015年前后逐渐增加后,相关研究发现以往开发的可堆肥降解材料在海水中,尤其是深层冷海水中降解非常慢甚至几乎不降解,并由此引发了近年来海水降解研究的热潮。海水降解材料技术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海水降解材料在世界各国尤其是沿海国家得到重视,必将迎来技术成熟和产业化。海南将瞄准可降解技术路线发展方向,准确把握海南资源和产业发展空间,利用海南优势地理环境和政策优势,发挥自贸港政策有利条件,规划先进可降解材料技术,引领国际可降解材料技术发展方向。依托化工园区企业基础条件,建设可降解材料新技术示范平台,吸引研究机构和企业在海南建设可降解材料技术示范放大研究中心。开展可降解材料技术国际合作,推广先进技术产品,推进材料降解性能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制定降解性能新标准。

感谢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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