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意见反馈

 

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6日(共10天),共收到三条意见。现反馈说明如下:

1. 该实施细则时间截止至什么时候?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编制说明明确指出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则上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      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如何在日后审计的问题上有相应的支撑材料?豁免的项目是否要留有痕迹?该如何留痕?

相关支撑文件需要可以提供我厅印发的《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文件,里面有详细说明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关表述。

3. 该文件下发后如何对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明确环评审批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查处分离,环评审批不因“未批先建”未实施行政处罚或未按处罚整改到位而拒绝受理和审批其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