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机动车超标排放管控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源头治理,将逾期未注销、已注销但未报废拆解回收、公告牌证作废、逾期未检验等涉嫌老旧车、高污染机动车信息及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实现实时预警,及时布控,强化检查比对,严查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

同时,各市县公安机关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执法小分队,建立“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路段超标排放机动车的整治,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的超标排放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严格依法查处,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商定了执法复议复核处理机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安装黑烟车尾气遥感抓拍装置,对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及时开展监测。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交通厅、商务厅等职能部门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淘汰17498辆,超额完成省政府既定的任务目标。


相关文档